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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中毒急救处理手册
中毒救治的一般原则:
(1) 中毒原因
1.1 职业性。运输及使用忽视个人防护及违反操作规程等,如包装破损,配药时不戴防护手套和口罩,逆风喷洒,皮肤和衣服污染药液后未及时清洗等。
1.2 生活性。滥用、误食、误用等,如用DDVP灭头虱、治疗皮癣,误将杀虫剂当药服,误食伴有杀虫剂或灭鼠剂的粮食、毒饵、或食用刚喷洒过杀虫剂的水果、蔬菜、或使用被杀虫剂、灭鼠剂毒死的家禽、鱼、虾等。
1.3 其他。如自杀、他杀、突发事件等。
(2) 发病特点
1.1 发病与接触或进食杀虫剂或灭鼠剂有关
1.2 发病与接触或进食时间和量有关。一般接触或进食后不久发病,接触或进食量大者发病时间短,病情重。
1.3 发病常有群体性,病人有相同的接触或进食史,以及相同的临床表现。
1.4 发病常无地域性,季节性,亦无传染性。
1.5 工作场所、呕吐物、血、尿及其他剩余物中可测出有关毒物。
(3) 处理原则
应突出一个“快”字,及时处理病人和确定病因,同时控制事态发展,特别是对群体发病及毒物尚未明确的情况更为重要。
1.1 现场救治:将病人迅速移离有毒场所到新鲜空气处,如呼吸、心跳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外按压及采用其他复苏措施。随后送医院进一步救治。
1.2 清除毒物:可用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、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等方法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。选用血液透析、腹膜透析、血液滤过、血液灌流、换血、利尿等方法清除已进入体内的毒物。
1.3 特效治疗:一些毒物中毒有特效解毒剂,例如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和肟类化合物解毒,氟乙酰胺中毒可用乙酰胺解毒,抗凝血杀鼠剂可用维生素K1治疗等。
1.4 对症支持治疗:如纠正缺氧,维持水、电解质及酸碱平衡,保护实质脏器,防治继发感染,加强营养支持等。
常用杀虫剂中毒救治
(1) 有机磷类杀虫剂(毒死蜱等)
1.1 潜伏期:跟农药品种、剂量、侵入途径等因素有关,经口摄入潜伏期短,多在10分钟到2小时;经皮吸收中毒潜伏期长,一般在12小时内。
1.2 症状体征
症状一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多汗、呼吸道分泌物增多、瞳孔缩小、心率减慢、血压偏低,严重者出现肺水肿。
症状二:肌束震颤、肌无力、肌肉筋挛、心率增快、血压上升等,严重者发生呼吸肌麻痹。
症状三:早期有头晕、头疼、疲倦、乏力等,症状加重可出现烦躁不安、言语不清、神志模糊等,严重者发生晕迷、脑水肿。
1.3 治疗
清除毒物:经皮中毒者立即脱去污染衣物,全身污染部位使用肥皂水彻底清洗。经口中毒者,立即用清水或2%的碳酸氢钠溶液彻底、反复洗胃(敌百虫不可用碳酸氢钠溶液洗胃),洗胃后给予导泻及活性炭灌入,重症患者应保留胃管以便反复洗胃。
解毒剂:胆碱酯酶复能剂,常用的有氯解磷定和碘解磷定两种。胆碱酯酶复能剂每日最大用量不宜超过10g。
中间综合征的治疗:密切观察病情变化,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,出现呼吸肌麻痹时,立即进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,并给予机械通气,维持呼吸功能。
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的治疗:可酌情给予维生素B1、维生素B6、维生素B12治疗,加强理疗及功能锻炼。
其他对症支持治疗。
(2)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(残杀威等)
1.1 潜伏期:经口中毒数分钟至30分钟;长生性中毒一般2到4小时,也有30分钟。
1.2 症状体征:轻度急性中毒表现为头疼、头晕、乏力、视物模糊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瞳孔缩小、有的可能有肌束震颤。重度中毒表现为肺水肿、昏迷或脑水肿。
1.3 治疗
清除毒物:经口中毒者立即催吐、洗胃,洗胃液体可用清水或2%~4%碳酸氢钠溶液,反复灌洗至洗出液澄清,随后用硫酸镁或甘露醇导泻。应脱去污染衣物,用肥皂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。眼睛污染者可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
特效解毒剂:阿托品能有效的拮抗胆碱神经的兴奋。轻度中毒,可口服0.6~0.9mg或肌肉注射0.5~1.0mg,必要时可重复1~2次。重度中毒,应尽快达到阿托品化。需指出的是单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不能肟类复能剂,如氯解磷定、碘解磷定等。
对症治疗
(3) 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(氯菊酯,胺菊酯等)
1.1 潜伏期:生产性中毒多于施药后4到6小时出现症状。口服中毒者多于10分钟到1小时后出现症状。
1.2症状体征:轻度中毒者表现有面部感觉异常,如烧灼感、针刺感、发麻、蚁走感、头疼、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食欲不振、精神萎靡、口腔分泌物增多或肌束震颤等。重度中毒表现为意志模糊或昏迷,频繁发生阵发性抽搐,肺水肿等。
1.3治疗
清除毒物:皮肤污染者应脱去被污染衣物,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。经口中毒者可催吐,用清水或2%~4%碳酸氢钠溶液洗胃。
对症,支持治疗。
(4) 抗凝血杀鼠剂(嗅敌隆等)
1.1 潜伏期:3到5天,经口中毒12到24小时出现抗凝血作用,1到3天达到高峰,持续2到5天。
1.2 症状体征:中毒早期可有恶心、呕吐、腹疼、头晕、乏力等。1到3天可见鼻出血、牙龈出血、便血、呕血、血尿等,皮肤出现瘀斑,严重者可有颅内出血、出血性休克。部分患者有肝脏损伤。
1.3 治疗
清除毒物:经口中毒者,立即催吐、洗胃。皮肤污染者,脱去污染的衣物,清洗皮肤。溅入眼睛者,用流动清水冲洗。
特效解毒剂:维生素K1 10~20mg,每天2~3次。严重者,每天用量可增至80~100mg。用药时间,应到凝血酶原时间恢复正常。
对出血严重者:应及早输新鲜血及含凝血因子Ⅱ、Ⅶ、Ⅸ、Ⅹ的凝血酶原复合物。
辅助药剂:肾上腺糖皮质激素、大剂量维生素C、云南白药等。
其他对症、支持治疗。
特别提示:
所有中毒者应做完简单的现场处理后,尽快送至最近的医院进行救治。确定中毒药物和特效解毒剂,告知医生。